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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裝規定
作者 : 生輔組 發佈日期 : 2012-06-29 16:05:12
服裝規定:(轉學生依現行年級服裝與新生同時購製完成)
服裝穿著以學校提供之服裝為主,並依規定繡學號。
初中部:男女生以現行國中制服及本校校服,依規定輪流穿著。
高中、職部:依規定穿著季節校服。
n 體育課當日一律著季節體育服。
n皮鞋、球鞋:校發鞋樣為主。

襪子:白色短統襪子。

皮帶:一律使用有「崑山高中」字樣之腰帶。

書包:使用有三角形校徽綠色書包及手提袋。書包帶不可 過長,以齊

腰部為準。
n 要求事項:(1)長袖上衣隨時隨地要n紮在褲腰內。

(2)不可著雜色變式之夾克或外套。

如有兄姐為本校畢業學生,欲穿兄姐的衣服,應先清除學號、科別、姓名、班級後,將所有服裝與服裝明細表拿給教官檢查,並於註冊日前完成。
 
附註:
學號繡製規定

高職↓

範例:美工一 甲
右邊:
王大中

左邊:
美 崑中
工 110234 甲

國中↓

右邊:
王大中

 

左邊:
崑中
110234
 

”崑中”兩字,姓名、學號皆由左至右。

科別由上而下,高度不得超過”崑”字。

校服西裝外套、運動服外套、長短袖運動服,繡在學校三角標誌的上方,但

”崑中”兩字不必繡。

顏色:
A、初中部皆繡紅色(色碼 700)
B、高中部、綜高、工職類科:皆繡深藍色(色碼368)

”崑中”字體每字長寬2公分。學號、班級每字1公分。
初中部不繡科別、班級。女生不繡姓名;男生繡姓 名。姓名每字1.5公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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