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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崑山高級中學特殊教育支持計畫
作者 : 特教群 發佈日期 : 2019-12-06 14:38:39
壹、宗旨
十二年國教重視國教品質的提升,讓每位學生都可順著自己的性向和興趣去 發展才能,且基於十二年基本國教的基本理念,重視適性安置與多元入學的波瀾,融合教育的潮流正逐漸擴散於每個教育階段中。
為落實零拒絕與推動融合教育,使身心障礙生接受完整且適性的教育,應符應促進受教機會均等及適性發展的政策。特殊教育工作坊的成立計畫乃針對本校教師同仁,深化特殊教育專業知能,強化差異化、多元化教學能力,並加強行政支持網絡運行,落實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輔導與支持服務之理念。

貳、目標
一、 增進普通班教師特教專業知能,引導身心障礙學生適性發展,提升教師特教教學特色與課程開發,進而使身心障礙學生充分發揮潛能,發展優勢能力。
二、 翻轉普通教育,提升融合教育、差異化教學的特色,產出活化課程使一般生與身障生皆能學習之教材與教法。
三、 積極營造環境融合友善的班級學期氣氛,消彌心理障礙、學習隔離,促進受教機會均等。
四、 廣泛運用IEP於班級經營,加強相關特教知能,提升融合教學的有效教學策略。

叁、輔導對象:
就讀本校各科各年段,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:
一、 經直轄市或縣(市)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者。
二、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。

肆、輔導組織:
一、 成立任務編組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,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,並由各單位主管、普通教師代表、特殊教育教師代表及特殊教育學生家長代表共同組成之,以推動特殊教育。
二、 本委員會每學期召開會議,研商輔導身心障礙學生相關事宜,並視實際需要,召開臨時會議,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之。
三、 成立資源教室,遴聘具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資格之一人擔任導師兼辦行政業務,建議每週減授其基本授課時數四節,並依規定支領導師費。

伍、輔導原則:
一、 建立無障礙校園環境,改善各項硬體設施,提供最少限制之學習環境,以增進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成效及身心健全發展。
二、 主動聯繫師範校院特教系、特教中心、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相關醫療機構等單位尋求協助,以規劃特殊課程,提供身心障礙學生適當之教育活動。
三、 對身心障礙學生之教學應重視個別化輔導,加強具體經驗之獲得、提供完整生活經驗,增廣學習機會並鼓勵參與自我成長活動。
四、 應安排普通班學生與身心障礙學生進行各項交流互動之活動。

陸、輔導方式:
一、 始業輔導:學校對於新生入學之身心障礙學生,應於開學二週內安排專業教師、輔導老師、志工或工讀同學,並舉行座談實施生活輔導及學業輔導。
二、 個別及團體輔導:各校應聘請輔導、心理諮商人員或任課教師,依學生個別差異、事實需要,以及問題類別採定時或不定時之個別或團體輔導方式,予以必要之協助。
三、 社團及志工制度:各校得運用啟明、啟聰、民間團體等特殊教育性質之社團或由具有服務熱忱之同學中,選派專人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學習(例如手語、翻譯、點字、報讀及錄音等工作)或成立志工制度,遴選優秀志工協助障礙學生克服課業及生活上之問題。
四、 研習營及自強活動:各校除得利用假期舉辦自強活動或夏(冬)令營,以提倡正當休閒活動,促進身心健康外,並得安排身心障礙學生參加各類成長營與研習活動,擴展人際關係,學得一技之長。
五、 親師座談及專題研討:各校得定期規劃辦理親師座談會,並邀請特殊教育與輔導方面之相關學者及專家辦理專題研討,藉以溝通觀念,瞭解問題,以達解決困難之目的。
六、 個別化教育計畫(IEP):各校除建立身心障礙學生完整基本資料外,應擬訂個別化教育計畫,給予個別或混合之學業輔導、生活輔導、職業輔導、心理輔導、體能訓練等,並應於每次輔導過後,詳載個案或輔導紀錄,以提供進一步協助及適切輔導之依據。
七、 課程發展:以生活適應、技能學習及生存發展為基礎訂定適性課程,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順利完成學業。
八、 個別化轉銜輔導(ITP):各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入學時結合個別化教育計 畫,規劃提供轉銜服務,結合教務處、學務處、實習輔導處與輔導室相關 人員,規劃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及輔導。
九、 生涯輔導:各校應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或職業輔導相關訊息,並培養適 應未來生活知能,促進身心障礙學生生涯發展能力。

柒、成績考查:
一、 身心障礙學生之教學及評量,應以個別化、多元化為原則,規劃適性課程,配合學生身心發展而實施,並衡酌學生之學習優勢管道,彈性調整其評量方式。
二、 視需要得另定身心障礙學生成績考查補充說明,並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通過後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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